宙邦化工南厂区提质增效综合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宙邦化工南厂区提质增效综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其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宙邦化工南厂区提质增效综合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建设单位: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C-3地块南厂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

生产规模:新增电子级二氧化碳15万吨/年,锂电子电池电解液产能由原来的2万吨/年增加至5万吨/年。

现有项目概况: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大亚湾石化区C-3地块和A1地块。目前,宙邦化工公司已建成投产新型电子化学品61130t/a(含电容、电池、半导体化学品),资源化利用项目(工业氯化钠99t/a、硫酸钡155t/a),绿色溶剂75200t/a,3.5期项目(年产10万t绿色溶剂联产4.6267万t乙二醇),A1地块在建20万吨电池化学品项目和氨溶液生产线扩产项目。现有项目已配套厂区污水预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环保工程,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拆除原1470m2甲类仓库,利用石化煤制氢净化装置CO2尾气为原料,建设电子级二氧化碳15万吨/年装置。甲D厂房新增锂盐预溶配制釜,锂电子电池电解液产能由原来的2万吨/年增加至5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C-3地块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1881966971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明澈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富力丽港中心B栋504

联系人:谭工     邮箱:MCHJ2020@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一律采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附带的格式表格。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5日